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028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5-30 17:32
黄忆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靖州县深化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改革探索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并综合省林业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南监管局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靖州县探索通过分层赋权创新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改革,综合利用林木、林间、林下开展多种经营,极大提高了自然资源利用效率,对推进林业经济发展具有较大意义。由省林业局牵头起草的我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正在报批中,该方案明确提出:推广靖州县林下空间经营权确认、登记、流转、融资机制。
二、《湖南省不动产登记业务规范》正在报批湖南省地方标准,该规范发布后,将成为我省首个不动产登记方面的地方标准。该规范专门针对林权出台了详细的登记规定,可有效统一并规范全省的林权登记业务办理。
三、2022年,我厅启动了湖南省统一不动产登记平台建设,该平台已于2023年正式上线。截至目前,全省已有26个县市区纳入并通过该平台办理各类登记业务,全省所有县市区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已全部在该平台上进行登记。为适应林地“三权分置”改革需要,该平台在林权登记模块中增加了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地经营权/林木使用权等权利类型,依法可以满足林权登记“三权分置”需求。下步,我厅将积极帮助靖州县纳入湖南省统一不动产登记平台,并根据靖州县的特色需求,进行个性化改造,尽量满足靖州县林权分层赋权登记需要。
四、正在报批的我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创新林业金融产品、完善林业金融支撑机制等措施。待该方案正式发布后,我厅将积极协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南监管局,一方面,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适合林业经营的贷款品种,将符合条件的林权纳入押品名录,完善抵押财产价值评估制度,降低综合信贷成本;另一方面,引导保险机构创新森林保险产品,加大森林保险覆盖面,提供更加优惠的保险费率。同时,我厅将积极协调省林业局做好信息共享建设,探索林下空间流转机制,推动金融助力林权实现流转、融资等功能。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