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084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5-30 17:33

许玲莉、童路雯、陈曳媛代表:

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您提出了《关于加大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示范区扶持力度的建议》(0848号)。我厅对该建议高度重视,现作出了《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0848号建议的答复》(征求意见稿)。答复以后,我厅会同有关省直部门,持续推动有关建议落实,促进自然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办理情况如下:

一、给予政策支持,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涉及土建项目,村民新建或改扩建房屋应给予用地指标支持及危房改造等项目的倾斜。

(一)规划提质,强化统筹引领。一是坚持国土空间规划引领,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可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规模指标,暂不明确规划用地性质和具体用地范围,机动用于农村产业发展、村民建房,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在用地选址上提供灵活方式。二是今年我省统筹财政专项资金2亿余元,用于支持开展村庄规划提质工作。其中永定区入选我省13个村庄规划省级示范性片区,将进一步优化该片区村庄空间布局,将传统村落村庄规划编制与遗产保护利用做到相统一。三是出台《湖南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办法》依法引导和规范城镇开发边界外乡村建设活动,保障村庄规划实施,保持乡村风貌,促进乡村发展的同时注重特色保护,更好的满足居民现代化生活需要。四是尽快出台《湖南省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条例》,强化对传统村落的风貌引领,深挖传统村落价值和传统基因,指导永定区推行“传统村落+”,将传统建筑和文化遗产资源转化打造为传习所、村史馆、非遗工坊等,多样化展示传统技艺和民俗风情,并加强传统营造技艺传承。

(二)保障用地需求,推进危房改造。一是保障村民建房用地需求,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合理需求予以应保尽保、实报实销。确需占用耕地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优先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无法自行落实的,可先由省级落实,年终统一结算。二是编制印发《湖南省乡村振兴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系统梳理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乡村产业用地、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设施农业用地等各类用地的政策依据、正负面清单、办理流程、资料要求等。三是支持农村危房改造。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推进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工作要求,督查工作落实。同时,严格落实《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23〕64号)要求,实行分级分类补助,定期开展省级抽查,强化考核督查,强化动态监测和资金监管农村危房改造。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93户,已提前预拨中央资金44万,第二批中央资金计划安排58万元,将于近期下达。

二、加大省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将永定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示范区纳入省级资金配套范围。

(一)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张家界市永定区传承悠久,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资源丰富,民族特色突出,地区差异明显,积极为永定区争取各类资金4800万,完成了16个传统村落的修缮保护工作,建成了7个精品数字博物馆,对2368栋土家吊脚楼进行了挂牌保护。2023年,我省成功推荐张家界市永定区获评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全国示范县(市、区),共26个村落入选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截至目前,中央已下达全部补助资金6000万元。2024年,省财政新增安排传统村落保护资金1000万元,拟在全省开展省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下一步在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基础上,继续争取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并会同农发行湖南省分行政策性金融支持传统村落保护,积极指导永定区进行申报。同时,鼓励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相关企业、社会团体和各界人上积极参与传统村落保护。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