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报送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1642号建议参阅办理工作情况的函
发布时间:2024-04-30 17:20
省政府办公厅:
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1642号建议参阅办理件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积极与海水代表电话沟通,现将沟通及下步工作情况函报如下:
一是讲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相关政策。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五条规定“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和第三十五条规定“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邵东市区及周边石膏采空区地面变形隐患治理工程应由矿权单位负责治理,如不确定矿权单位的,应由地方政府负责治理。
二是明确邵阳市符合入库条件的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和避险移民搬迁项目,可按“成熟一批、申报一批、入库一批”规定,抓紧申报纳入项目库,我厅将统筹安排、逐年消化。
联系人:唐高峰;联系电话:0731-89991236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