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0932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5-05-09 15:00
省生态环境厅:
王京海等2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花垣县矿业绿色转型发展的建议 》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我厅高度重视花垣县“锰三角”绿色转型发展,建立由分管厅领导任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副组长的“锰三角”矿业整治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政策性支持花垣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跨省交易,争取资金3.3亿元助力“锰三角”绿色转型发展。加强整改调度,多次实地指导帮扶,督导花垣县完成湘环发〔2022〕70号文中涉及我厅牵头督导的年度工作任务。下一步,我厅将从以下三个方面给予支持。
一、统筹做好武陵山区域山水工程申报。坚持目标导向,加强统筹协调,与省直相关部门加强协同对接,构建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扎实做好“十五五”武陵山区域山水工程基础资料收集、生态问题识别诊断、可行性研究论证等前期工作,提高项目成熟度,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夯实申报基础,积极争取项目申报成功,助力花垣县矿业转型绿色发展。
二、支持建设国家级矿产资源开采加工基地。拟在启动湖南省“十五五”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湘西自治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中,专题研究花垣县纳入国家级矿产资源开采和加工基地有关事项。
三、支持做好“锰三角”矿业污染综合整治终期评估。对照湘环发〔2022〕70号文要求,全面梳理我厅牵头督导的各项任务,严把销号关口,对整改进度、整改质量实行跟踪问效,指导帮扶花垣县全面完成涉及自然资源领域目标任务、规范终期评估台账资料,切实抓好综合整治终期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