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0463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5-05-09 15:03
省发展改革委:
唐富荣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打造内陆地区新能源发展“永州模式”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厅会办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我厅高度重视风电、光伏、抽水蓄能等新能源项目用地保障工作,认真落实相关政策要求,主动研究相关支持举措,先后出台一系列文件,确保国土空间规划与新能源产业发展 规划充分衔接,对永州风电、光伏、抽水蓄能等新能源项目进行了统筹考虑和科学布局,对合理用地需求应保尽保。
一是积极化解存量风电项目用地遗留问题。永州市44个存量风电项目中42个项目已经办理土地征转手续、1个项目正在办理土地征转手续,1个项目暂未申请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二是全力支持“十四五”新能源项目立项。据统计,“十四五”时期,全省共规划新能源项目539个,其中,永州市124个,占比23%。已通过我厅用地预审与选址的新能源项目288个,其中永州市77个,占比27%。永州市剩余的47个新能源项目中,20个光伏项目无需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手续,18个光伏项目因未取得复合型光伏认定备案证明,暂未通过用地预审与选址审查,9个风电项目尚未申请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手续。三是优先保障抽水蓄能等重大新能源项目落地。永州市双牌天子山抽水蓄能和湘投国际永州燃气发电项目已完成用地审批,江华湾水源抽水蓄能项目已获省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并报国务院申请土地征收;祁阳大江、道县洪塘营、宁远桐木漯等抽水蓄能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尚未申请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手续。
下一步,我厅将立足职能职责,指导相关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规划和用地要素方面做好保障服务。对于急需落地的重大项目实行“点对点”服务,及时研究解决项目落地方面的难点、堵点问题。在项目报批资料齐全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即报即审、快办快批,保障项目顺利落地实施, 推动永州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