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0571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5-05-09 15:20

省发展改革委:

陈小平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在长株潭融城区域创新打造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厅会办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一、积极保障城乡融合发展用地

2024年,完成湘潭动力电池材料产业园暨循环经济产业基地(一期)项目用地保障,涉及规划用地总面积220余公顷。根据省人民政府下发的2025年度全省重点项目清单,涉及雨湖区的重点项目有2个,分别属于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升级领域,截至目前上述2个项目已全部审批完成,涉及用地总面积8.9424公顷。加大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用地保障力度,对具备用地报批条件的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应保尽保,2024年度批准湘潭市雨湖区7个集体建设用地项目,涉及用地总面积6.6474公顷;2025年一季度已审批集体建设用地项目1宗,面积0.0573公顷,有力保障雨湖区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用地。

二、做好促进城乡融合土地要素保障政策集成创新

以促进城乡融合土地要素保障为出发点,把制度集成创新摆在重要位置。2024年,印发《湖南省乡村振兴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24版)》,明确农村三产融合用地的内涵、范围、类型、利用方式等,强化农村土地要素供给。2025年,即将出台湖南省建设项目用地要素保障政策指南(2025版),不断完善土地要素保障全流程制度体系,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三、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

2023—2024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自然资源部部署,我省湘潭市湘潭县等12个县市区纳入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范围。试点期间,我厅印发《湖南省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对“同权同价、同等入市”等政策、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及民主决策、入市申请、公开交易等进行全面探索,研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共43项,初步构建了基本入市规则,为推进入市改革提供了“湖南经验”。湘潭县、慈利县等3个县市区入选2023年度、2024年度全国入市试点典型示范案例。试点工作已于2024年底结束,试点地区已暂停入市工作。目前,自然资源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有序推进入市改革的政策性文件。下一步,我厅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积极支持我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湘潭市雨湖区可以进一步调查分析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存量、规模和分布,摸清符合入市条件的项目,做好入市前期准备工作,夯实入市工作基础。我厅将持续加强对各地入市潜力摸排、制度设计、项目储备、入市程序、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等相关方面的业务指导,积极推动土地管理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