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002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6-10 16:05
罗鹏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改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非常符合耕地保护的实际,省委、省政府正在陆续出台政策文件,建立相关制度。2025年3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构建汛旱并防与耕地置换协同推进机制实施方案》,明确围绕稳定耕地总量、提升耕地质量、优化耕地布局的总体要求,协同推进汛旱并防与耕地开发复垦、耕地改造、耕地园地林地置换,探索建立资金多方筹措、耕地保护目标跨区域有偿调剂等六项机制,提出要完善补充耕地指标调剂制度,对涉及跨区域调剂补充耕地指标的,调剂双方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同步带位置转移等有关要求。目前,这项改革正在岳阳市、常德市、张家界市、益阳市、娄底市等5地进行试点。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意见》精神,省自然资源厅牵头起草了《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将非农建设、造林种树、种果种茶等各类占用耕地行为统一纳入占补平衡管理;坚持以补定占、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要求;建立跨区域补充耕地利益调节机制,激发共同保护耕地动力等。同时,省自然资源厅商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研究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奖惩等相关配套制度,建立耕地保护奖补机制,加强对补充耕地主体补偿激励,充分调动地方的积极性。目前《实施意见》已按程序报省委、省政府审定,相关配套制度也将陆续出台。
下阶段,省自然资源厅将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政策研究,加快推进改革走深走实,切实扛稳扛牢耕地保护政治责任。
感谢您对耕地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