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043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6-10 16:54

刘自武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土地属性定性监督管理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房前屋后自留地和农村宅基地划为耕地的问题

按照《土地调查条例》规定,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每十年进行一次全国土地调查,根据土地管理工作的需要,每年进行土地变更调查。土地调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2019年,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三调”完成后每年开展年度国土变更调查。

“三调”及国土变更调查工作严格依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 1055-2019)、《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中涉及地类的有关问题解答〉的函》(自然资办函〔2023〕1804号)等相关规定开展。根据以上规定,要坚持按实地现状认定地类,即通俗讲的“所见即所得”。耕地是指现状利用地表耕作层种植粮、棉、油、糖、蔬菜及饲料饲草等农作物,每年可以种植一季及一季以上的土地。调查中符合耕地认定标准的,应当调查为耕地。湖南的农民群众勤劳朴实,房前屋后的自留地都种植蔬菜等农作物,符合耕地的认定标准。“三调”工作任务重,时间紧,以图斑为单元进行调查,导致个别图斑调查不够精准,给基层群众带来了一定的影响。这些问题引起了自然资源部门的高度重视,自然资源部门正在努力开展调研、推进改革,研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及时改进相关工作。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按照实地现状认定地类规范国土调查成果应用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59号)要求,凡是发现国土调查成果与实地国土利用现状不一致的,无论是“三调”或历年国土调查错漏的,均应及时通过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更新或纠正调查成果,确保调查地类与实地现状保持一致。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将指导基层进一步梳理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对发现的数据库地类与现状不符、确属地类调查错误的情况,通过日常变更等方式及时整改纠正。

二、关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欠合理,影响农民建房和产业发展的问题

依据201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永久基本农田”是指根据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需求,依法划定的必须长期严格保护、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的优质耕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从法律层面构建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机制,为保障粮食安全与耕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由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比例较高,我省永久基本农田任务占耕地总面积的90%,永久基本农田遍布于耕地中。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起源于过去的基本农田保护区,依据图斑数据划定,精准性有待提高。因此,个别地方出现了建筑物、道路、坑塘水面等被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现象,社会反响强烈。

针对当前基层反映的部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不实、布局不优等问题,自然资源部采取了相关措施,2023年部署安排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工作,集中解决了一批矛盾极为突出的问题。目前,自然资源部正在结合基层意见,研究起草《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探索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动态调整机制,通过实施年度评估,有序优化调整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将指导基层开展永久基本农田现状摸底调查及评估,梳理基层关于调整补划的诉求,尤其关注农民合理建房需求难以满足、永久基本农田插花分布于乡村集中建设区影响发展等情况,提前开展补划潜力测算工作,待《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印发实施后,有序优化调整沅江市永久基本农田布局。

三、关于对确定土地属性的相关部门予以有效监督的问题

在国土变更调查工作中,为保障成果质量,确保地类认定无误,采取的措施有:一是逐级严格审核。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44号)要求,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通过日常变更模块上报图斑后,由省市县三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据现场举证照片和相关管理资料,对图斑空间位置、界线精度及属性信息等进行全面审核。审核无误的图斑报送至自然资源部审核,自然资源部审核后,将相关图斑纳入当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二是构建纠错机制。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按照实地现状认定地类规范国土调查成果应用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59号)要求,在开展国土变更调查时,发现调查错漏且涉及管理急需变更的图斑,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实确认后,可通过日常变更机制直接报自然资源部“即报即审”,及时对图斑纠错。

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中,为保障成果质量,确保划定地块为现状优质耕地,成果均逐级通过严格审核。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肃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25号)要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须逐级把关,县级负责核实举证,市级负责论证审核,省级最终确认。自然资源部组织力量进行集中复核,复核通过的,依据调整补划图层更新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相关调整情况由地方及时纳入相应层级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并同步落实到同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复核未通过的,督促地方落实整改。

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将进一步强化对国土变更调查、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工作的有效监督。一方面,着力构建国土变更调查成果质量管控机制;另一方面,结合上级政策文件,积极研究出台永久基本农田优化调整具体相关措施。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相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