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080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6-10 17:07

沈海兰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新形势下耕地保护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到的耕地“非粮化”存量问题整改难度大、耕地保护工作部门协作不够等问题,确属当前我省耕地保护工作面临的实际情况。您对耕地保护和粮食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很有价值的意见建议,给耕地保护工作打开了另一扇窗,我们万分感谢。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将耕地保护提高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作为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战略任务,坚持党政同责、一票否决、终身追责,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省委、省政府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始终扛牢耕地保护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立足湖南客观实际,改革创新,真抓实干,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国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首考湖南省获全国第一。

一、关于科学设置考核。针对因巩固脱贫攻坚和历史产生的占用耕地种树、进行农业结构调整导致的存量耕地“非粮化”问题,我厅多渠道提出实事求是调整相关考核细则的建议,引起国家层面的高度关注。2024年度国家对省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规则中已经明确“对三调前已种植果树苗木、目前正处于生长期或收获季的,据实调查地类,但不视为年度耕地流出,不纳入考核范围,留出过渡期逐步恢复”。我厅已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提出2025年优化调整省对市州考核规则的建议。

二、关于给予资金支持的建议。为缓解地方耕地保护工作的财政压力,2025年,省级财政拟安排1亿元对新增优质耕地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我厅正积极与省财政厅会商制定新增耕地资金奖补方案,创新建立财政资金支持方式。

三、关于加强部门合作的建议。关于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整治,2023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任务、标准和部门分工。这项工作现已转为常态化工作,为确保工作落实,我厅已与省农业农村厅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共享相关信息,共同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将构建汛旱并防与耕地置换协同推进机制确定为第一批12项重点改革事项之一,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构建汛旱并防与耕地置换协同推进机制实施方案》,建立由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等7个省直相关部门和5个试点市共同参与的省级联席会议机制,共同研究改革重大事项和突出问题,推动改革走深走实。关于统筹林地、耕地空间问题,我厅将强化规划统筹引领,加强与省林业局对接,结合林草湿荒普查成果和国土变更调查工作,解决林地、耕地空间布局、地类冲突等矛盾,科学划定耕林管理边界,完善并利用好国土空间“一张图”。同时,我厅将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我省耕地保护目标和林地保有量之间的冲突问题,争取国家部门支持。

感谢您对耕地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