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1-07-26 09:34
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要统筹考虑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环境容量、产业基础和历史文化传承等因素,选择适合本地实际的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模式。一是利用闲置住宅发展乡村产业。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采取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利用闲置住宅发展符合乡村特点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创意办公、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以及农产品冷链、初加工、仓储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二是拆旧复垦提供用地指标。支持采取整理、复垦、复绿等方式,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整治,依法依规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异地调整入市等政策,为农民建房、乡村建设和产业发展等提供土地等要素保障。脱贫县节余的增减挂钩建设用地指标可按规定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流转收益及时全部返还项目区农村。三是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2020年到2022年,我省选择浏阳、汨罗、宁远、凤凰承担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任务,重点围绕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进行探索,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改革试点内容共9个方面,其中就有您非常关注的探索宅基地农户资格权保障机制、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制度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