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省重点工程后续有关工作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1-07-26 09:40

(一)我厅将督促省自然资源事务中心牵头妥善处理怀邵衡铁路项目征拆扫尾工作,按照职责分工会同怀邵衡公司、铁投公司按照应验尽验的原则,抓紧完成怀邵衡铁路项目征拆实物量的结算工作,核定包干协议外的新增实物量和费用。

(二)我厅将督促省自然资源事务中心会同怀邵衡公司、铁投公司争取将路地包干协议外的新增费用纳入项目总概算并计价入股,签订路地补充协议。后续在路地补充协议框架范围内,签订省与市县相应补充协议,并明确资金来源和处置方式。

(三)如衡阳市珠晖区征地拆迁问题全部处理完成后,征拆包干资金仍有结余,在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可用于怀邵衡铁路建设相关配套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