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启动新农村建设规划工作的建议及办理情况

发布时间:2022-07-05 09:24

【建议内容摘要】

随着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城乡建设既如火如荼又相对杂乱无序,农村地区出现了土地利用粗放低效、建房无序、宅基地超标、农村宅基地流转机制缺失、农村村民法制意识淡薄监管难等问题。建议:一是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村民法制意识;二是做好村庄规划修制,提高土地利用率;三是建立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提高土地利用率;四是要将村庄规划修编工作在一定时期内列为县乡政府的工作考核内容。

【办理过程】

王金枝代表提出的《关于全面启动新农村建设规划工作的建议》(1081号)由省自然资源厅主办,省农业农村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办。

省自然资源厅严格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采纳代表合理化建议,推动工作创新发展。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厅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联合省人大环资委赴衡阳等地开展了专题调研,认真梳理分析现状与问题。与会办单位协作,共同研究形成了初步答复意见。2020年5月8日,由厅主要负责同志组织召开面商会,向省人大环资委和人大代表汇报办理工作情况和初步答复意见,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并落实。2020年*月*日,经报陈文浩副省长审定后形成最终答复意见并向代表反馈,得到代表满意评价。

【办理结果】

(一)进一步推进了村庄规划编制。一是开展“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出台村庄规划审查要点,从编制程序和编制内容等方面进行规范,指导地方编制好用、管用、实用的“多规合一”村庄规划,服务乡村振兴。二是开展了农村新增宅基地摸底调查。突出村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基础上,调查摸清未来十五年村民建房的用地需求,划定村民集中建房的具体范围边界保障村民合理建房需求,稳妥推进乡村国土空间规划。

(二)进一步加强了村庄规划宣传。一是加大村庄规划宣传力度,成立了由厅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厅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和厅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二是与省委组织部定期联合举办全省分管自然资源工作市县长培训班,专题解读《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三是利用“国家宪法日”“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普法活动,加大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等信息公开的力度,推动村民建房,规划先行的观念深入人心。

(三)进一步加强了农民建房管理。一是完善了农民建房管理的法规政策。参与制定、推动出台《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农村村民新建、改建、扩建农村住房的建设活动。与省农业农村厅联合转发了《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湘农联〔2020〕8号),明确宅基地选址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及用途管制规则,强化农村宅基地管理动态巡查,对违建行为早发现、早制止,对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行为处置不力、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的,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与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有关工作的通知》(湘自然资发〔2020〕49号),为进一步保障农民建房的用地计划指标完善了制度保障机制。是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经批准的村庄规划成果将叠加到“一张图”信息系统,作为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和各项建设等的依据,强化规划实施和监管。

(四)开展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一是开展全面摸排。结合农村房地一体权籍调查和月度卫片疑似违法图斑,开展实地核查,做到违法问题全发现。二是强力推进专项整治。对于2020年7月3日以后出现的新增农村乱占耕地问题,纳入月清“三地”整治范围,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坚持立行立改、坚决拆除。对于2013年起至2020年7月3日出现的存量问题,统一按照国家部署开展专项整治。三是持续做好月整治工作。严格落实省市县三级月调度制度,下发月度任务清单,分级立案、限期结案。四是严格落实占补平衡。实行耕地用地报批占补平衡和动态监测占补平衡,进行“月发现、季小结、年总结”,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五)进一步加快了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工作。印发《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方案》,按照“省级统一制作工作底图,县级统一调查制图,乡镇、村统一核查申请,县级统一制证颁证”的总体思路,切实加快推进力度,力争2020年底前完成成果整理、数字化处理和入库,实现信息化管理,为村民建房管理提供基础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