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关政策的建议及办理情况
发布时间:2022-07-05 09:24
【建议内容摘要】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以下简称增减挂钩)实施以来,给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和地方财政带来了极大支持,但随着增减挂钩工作的深入推进,一些问题也逐渐显现。建议:1.应突出对深度贫困县的支持。2.政策制定时应多听取基层特别是深度贫困县的声音,也可走出去借鉴相关省份经验。3.适当延长深度贫困县增减挂钩政策时效。4.调研并制定有关增减挂钩旱地、林地、其他农用地指标消化的具体措施。对林地、其他农用地指标允许作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使用。
【办理过程】
深度贫困县是我省脱贫攻坚战的主战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保障脱贫攻坚用地需求和破解脱贫攻坚资金难题的重要手段。我厅积极采纳代表合理化建议,改进和完善增减挂钩政策措施。5月6日,由金勇章副厅长带队与麻宜志代表见面,就存量指标消化、节余指标流转、政策稳定性、政策时效性等代表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汇报。见面会后根据座谈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答复意见,形成正式办理答复并向代表反馈,得到代表满意评价。
【办理结果】
一、关于指标消化问题。一是扩大需求。除工业用地外的经营性用地必须使用存量建设用地或增减挂钩指标报批。二是剥离使用。把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剥离为节余建设用地指标(数值上等于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中耕地、林地、其他农用地面积之和)和补充耕地指标,打通了耕地占补平衡与增减挂钩政策通道。三是统筹收储。从增减挂钩节余建设用地指标中统筹一定比例充实省级指标库,使用时收取交易费(参照新增费标准),返还增减挂钩指标产生地。四是严控增量。下一步考虑严格控制增减挂钩指标增量,削减增减挂钩项目数量和规模。
二、关于突出对深度贫困县的支持。一是继续组织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2020年向国家争取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调剂任务8100亩,为深度贫困县带来脱贫攻坚资金24.3亿元。二是探索节余指标跨县域调剂。兼顾指标流入地用地成本和贫困地区合理收益,统一制定调剂价格标准,非贫困地区和贫困地区在省级统筹下统一调入调出指标,安排调出任务时向深度贫困县倾斜。三是增减挂钩计划应保尽保。深度贫困地区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可不受指标规模限制,超过国家下达部分,经我厅核定后报自然资源部追加认定。
三、关于政策稳定性问题。一是强化工作前瞻性,加强与自然资源部汇报沟通,了解部政策研究动向与出台计划,在我省增减挂钩政策中预留对接余地;二是提高市县参与度,在研究起草增减挂钩重大政策时,通过征求意见函或召开座谈会征求市县意见,将市县意见作为修改完善的重要参考;三是设置施行缓冲期,重大政策性文件在印发时可不立即施行,视情设置30日至90日的缓冲期,为市县预留适应调期的时间窗口。
四、关于适当延长深度贫困县增减挂钩政策时效。《关于印发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发改振兴〔2020〕244号)明确,2020年后,允许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继续在省域范围内流转。自然资源部陆昊部长在乌蒙山片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部际联系会议上的讲话表示,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作为重要的巩固性政策将延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