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0021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2019-05-08 17:32

湘自然资提复〔2019〕20号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吴金明委员提出的《关于破解临空经济区“小马拉大车”难题,高水平打造我省开放崛起高地》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委员:

一、关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单列问题。根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原国土资源部令第66号)、《湖南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县(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等规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直接下达给各设区的市本级和县(市),单列临空经济示范区用地计划,既不符合国家关于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相关规定,也不利于长沙市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各类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在当前国家减量化控制的土地管理政策背景下,我省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缺口较大。我厅在优先保障临空经济示范区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用地的同时,建议长沙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大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空闲土地、低效用地等存量建设用地的处置力度,加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综合整治、“空心房”治理等工作力度,多措并举保障全市特别是临空经济示范区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

二、关于支持临空经济示范区重大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问题。对于黄花机场扩建、渝长厦高铁进机场设站等项目,我厅历来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在后续的项目选址和用地报批过程中,将加强规划研究,对项目重点指导、重点协调。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5月8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

人:彭  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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