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46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5-28 18:30
湘自资提复〔2021〕53号
陈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湖南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重大专项工作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自然资源部工作部署,我厅于2019年12月底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确定了“县级申请、市级初审、省级审核”的申报程序,经过内业审查、实地踏勘、综合评估、复核调整和公开公示,2021年1月自然资源部审定批复我省实施20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根据您所提的建议,我厅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报请省委省政府统筹推动。2020年湖南省委一号文提出,按规定开展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试点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整体推进农用地、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2020年和2021年湖南省政府工作报告中均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2020年4月,省委深改委明确将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列入年度改革任务。此项工作开展以来,我厅多次向分管省长专题汇报我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研究我省的相关政策措施,建立了分管副省长总牵头,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协调工作机制。
二、制定相关支持政策。经征求省直相关单位意见并报请省人民政府同意后,印发了《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湘自然资发〔2020〕34号),制定了打通各项指标实现渠道,允许依法依规调整永久基本农田,支持优化国土空间规划布局,保障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需求,优化简化审批程序以及实行相应激励机制等支持政策,统筹推进我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三、加强规划引导。我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区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将我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涉及的全部乡镇和部分村庄纳入我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试点,按照先行先试的原则,区分是否涉及城关镇、中心城区等要素,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区域的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编制范围、主体、审批层级等进行了优先安排。
四、实行综合审批。按照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要求,我厅研究制定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综合审批方案(试行)》,将农用地开发复核认定审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审查以及整体合规性审查纳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综合审查。按照“平台之外无审批”的工作原则,开发建设了湖南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综合审批系统,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采取综合上报、并联审查、一次批复的方式,实行全流程网上审批。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5月25日
联 系 人:易梦佳
职 务: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四级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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