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54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6-14 18:30
湘自资提复〔2021〕54号
朱鸿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生态修复及采矿沉陷区治理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并商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生态环境厅,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继续支持立项娄底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项目”的建议
2018年10月,我省成功获批全国第三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省份,总投资79.13亿元,在湘江流域和洞庭湖区域实施4大类20项生态修复工程。其中,我厅组织实施的冷水江锑煤矿区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总投资达4.76亿元,在娄底市新化县和冷水江市、涟源市部分锑煤矿区实施矿区地质灾害治理、搬迁避让、土地修复、引水工程等。截至2020年底,该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正在完善后续工作,做好验收评估准备。
近几年,我厅会同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等相关部门持续加强与国家相关部委汇报衔接,争取将我省更多县市区纳入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范围并享受重点补助,但中央从全国范围通盘考虑,未扩大支持范围。下一步,我厅将密切关注中央政策动向,积极支持娄底市申报相关项目,会同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等相关部门做好申报工作。
二、关于“依托矿区资源,着力发展工矿旅游”的建议
2018年以来,我厅在组织实施冷水江锑煤矿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过程中,创新修复模式,探索“矿山+生态园区”“矿山+科普+休闲”等理念,注重对矿区地质遗迹进行科学合理利用和保护,如将飞水岩瀑布下尾矿库改造为生态停车场和湿地公园绿色走廊,对老江冲典型地层剖面、煌斑岩脉、石林、化石等地质遗迹进行生态修复,对羊牯岭碉堡周边风貌以及锑都古巷、忆苦窿进行修复等。
2020年8月,娄底市人民政府编制了《娄底市推动老工业城市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打造“生活秀带”工作方案》,将矿区工业遗产保护及开发利用项目列入了该方案,已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评审,即将批复实施;同时,正积极申报“锡矿山国家矿山公园”“锡矿山—波月洞国家地质公园”和“锡矿山全国工业旅游景区”。根据职能职责,国家矿山公园、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为林业部门负责,工业旅游景区的监督管理由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下一步,我厅将积极支持娄底市人民政府按林业、文化和旅游部门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同时,省文化和旅游厅明确将加强对冷水江锡矿山开展工业旅游的指导,推动积极申报省级工业旅游示范点,加大建设力度,条件成熟时可申报全国工业旅游示范基地。
三、关于“提供政策保障,加快生态环境修复”的建议
娄底是我省的煤炭基地,是全国17个年产千万吨以上原煤的地市之一,为典型的资源型城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及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作一直由发展改革部门负责。2018年、2020年,省发展改革委先后推动娄底市冷水江锡矿山独立工矿区、涟源市重点采煤沉陷区纳入全国试点范围,可获得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支持。目前,省发展改革委已将涟源市重点采煤沉陷区的斗笠山片区居民避险安置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平片区居民避险安置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六亩塘片区居民避险安置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冷水江市锡矿山独立工矿区居民避险安置工程(一期)等4个项目,编制投资计划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现已通过审核并公示,投资计划待下达,预计可获得9022万元资金支持。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协调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继续支持娄底市采煤沉陷区的治理以及土壤污染防治和地下水污染治理项目入库工作,并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持续督促指导娄底市采煤沉陷区相关责任主体严格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加快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在职责范围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关于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各项工作部署,继续加强对娄底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和支持。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6月11日
联 系 人:周 杨
职 务: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二级主任科员
联系电话:0731-8999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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