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16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7-04 17:56
陈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新能源项目用地审批效率,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的建议》收悉。结合省发展改革委等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在国家“3060双碳”发展大战略下,风电与光伏是国内能源供给结构调整的主力军。为全面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实现风电、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我省着力改善营商环境,提升项目审批效率,对新能源建设优质项目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给予重点支持。
一、关于提升项目审批效率
项目审批效率是关乎企业投资落地投产、创收盈利的重要因素,也是衡量一个地区营商环境优劣的重要标尺。我省高度重视项目审批相关工作,在《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07号)中,明确提出“应当持续推进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2021年,聚焦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堵点、痛点问题,围绕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简化市场准入和退出程序等七个方面,在全省组织实施了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深化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就是其中一项重点任务。通过探索推行“三零服务”、实施“拿地即开工”“交房即交证”改革等举措,我省项目审批效率有了较大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由236个工作日压减至21-100个工作日。
从市场主体反映的情况及与先进地区一流标准对比来看,我省营商环境中项目审批效率等方面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为全面落实省政府“三大支撑八项重点”有关工作部署,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湘政办发〔2022〕18号,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提出了项目审批提速等五大行动,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我省营商环境实现新的提升。其中项目审批提速行动提出了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升获得水电气服务水平、提高不动产登记效率等举措。明确深入推进“用地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推动联合验收“一窗受理”。推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积极推广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实现不动产登记、税费缴纳“全程网办”。力争到2024年,一般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减至55个工作日以内,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减至80个工作日以内。
二、关于优化地方政府用地审批流程
我厅高度重视能源行业土地要素保障工作,主动研究相关支持政策,先后出台《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关于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助推湖南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自资发〔2021〕12号)、《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全力服务稳增长二十二条措施〉的通知》(湘自资发〔2022〕4号)、《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专班服务工作导则〉的通知》(湘自资发〔2022〕8号)等系列文件,在国土空间规划、土地供应、用地服务保障等方面形成一揽子政策措施。
(一)强化规划支撑。风电与光伏项目需符合全省新能源开发建设相关专项规划,以及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过渡期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前我们正加快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推动重点项目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有效衔接,保障重点项目合理建设需求。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规划要素保障问题,2020年4月我厅出台《关于做好当前空间规划实施管理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0〕76号),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对列入乡镇及以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列表、单个地块面积在400平方米以下的通信塔基、输变电线路塔基、风电塔基、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等零星分散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等,在符合生态环保有关要求的前提下,按符合规划进行用地审查。2022年3月,《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全力服务稳增长二十二条措施〉的通知》(湘自资发〔2022〕4号)明确:利用“多规合一”成果,统筹各类空间需求,为重大项目可研论证、规划智能选址、落图落地提供全方位服务;继续执行过渡期规划修改一揽子政策,对各级“十四五”规划确定的重点项目,支持打捆申报、批次修改规划,为其提供规划要素支持。
(二)保障用地需求。在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和空间布局约束下,以真实有效的项目落地作为配置计划的依据,切实保障能源项目合理用地需求。为支持光伏产业发展,国家相继出台《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和《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8号),采取差别化用地政策支持新业态发展。光伏、风力发电等项目使用戈壁、荒漠、荒草地等未利用土地的,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用地允许以租赁等方式取得,双方签订补偿协议,用地报当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对项目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依法按建设用地办理手续。积极保障光伏扶贫项目用地,对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中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确定下达的全国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规模范围内的光伏发电项目,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集电线路杆塔基础用地按建设用地管理,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予以重点保障,并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场内道路用地可按农村道路用地管理;光伏方阵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的,在不破坏农业生产条件的前提下,可不改变原用地性质;采用直埋电缆方式敷设的集电线路用地,实行与项目光伏方阵用地同样的管理方式。对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在土地利用及土地相关收费方面予以支持,做好相关规划衔接,优先利用国有未利用土地,鼓励按复合型方式用地,降低项目场址相关成本。
(三)优化审批服务。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深入推进“三大支撑八项重点”工作,全力服务稳增长,我厅积极完善全省建设用地审批制度,优化建设用地联审系统,提升信息化手段,实现“减事项、减环节、减时限、减次数、减资料”。2022年4月,我厅出台《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专班服务工作导则》(湘自资发〔2022〕8号),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多审合一”,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阶段涉及的用地预审与选址论证报告、项目实地踏勘论证、节地评价论证等工作合并开展,项目建设单位将涉及的论证编制一个报告,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一次评审。聚焦交通、能源、水安全、物流、信息“五张网”和园区、教育、金融、民生、科技创新十大行业,逐行业组建分管领导联系、责任处室局明确、责任人落实的联合工作专班,全方位、全流程做好用地保障服务。建立重点项目上门服务、定期会商、领导协调、专人保障工作机制,主要领导带头一季一调度,分管领导一月一调度,负责同志半月一调度,服务专员一周一调度。对省级以上重点项目及时纳入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即来即办、随报随审、限时办结,确保项目顺利落地。
三、关于对新能源建设主力军在湘投资的优质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我厅聚焦服务重点,全力做好省级以上重点项目用地保障服务工作。对纳入国家和省有关规划、国务院及国家有关部委文件的重点项目,“四个十大”重点项目,省政府印发重点建设项目清单明确的项目,产业发展“万千百”工程、“金芙蓉”跃升行动以及其他省委、省政府明确的重点项目,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规范服务行为,对能源行业主力军在湘投资的优质项目给予重点支持。今年以来,我厅重点项目服务专班已与大唐华银娄底生态治理100万千瓦光伏项目等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岳阳发电有限公司、湖南华电平江发电有限公司等能源建设主力军在湘企业进行主动对接,积极了解用地需求及项目进展情况。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与省能源局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保持密切联系,保障我省新能源项目合理用地需求。对于急需落地的新能源重大项目随时调度,及时研究解决项目用地保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共同推进项目顺利落地。同时,建议风电、光伏发电投资企业综合考虑项目所在地区可再生能源相关规划执行情况、电网消纳能力等,理性投资,防范投资风险;按照核准(备案)文件要求,落实各项建设条件,有序组织项目开工建设;加强工程质量管控,确保建设安全和生产安全。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