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64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7-04 18:04
谢景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在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将邵阳经开区的建设用地拓展为50平方公里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用地基本情况
2018年2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布2018年版《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其中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准面积为16.11平方公里。截至2020年10月,我厅批复的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区为2.54平方公里。根据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主区已建成10.12平方公里、发展区已建成0.65平方公里,已建成面积占法定批复面积(18.65平方公里)的57.74%。
今年,为贯彻落实张庆伟书记对邵阳中电彩虹厂和株洲园区低效用地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我厅组织开展全省园区和产业园区土地利用清理专项行动。目前,初步清查结果显示,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范围内实际建成区面积为16.75平方公里。
二、关于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情况
近年来,国家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同时严格控制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当前,全省正在组织开展“三区三线”统筹划定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开发区是市域经济的重要增长点,下一步,我厅将指导邵阳市统筹解决好保护与发展、城镇建设与园区发展的关系,摸清园区重大产业项目需求,合理确定邵阳经济开发区的建设用地规模,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保障重大产业项目落地实施。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