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23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8-22 16:33

柳怀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株洲市两个重大项目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计划单列的建议》收悉综合省发展改革委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我厅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积极推进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湖南省城镇体系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和湖南省产业园区发展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等相关工作,推进长株潭都市圈发展,保障集约高效的产业发展空间。前期在“三区三线”划定时,我厅充分考虑到株洲市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和中小航空发动机两个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的发展需求,单列20平方公里城镇建设用地指标,充分保障株洲市产业发展空间

一、关于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由省单列的政策要求

根据我厅《关于预安排使用2023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的通知》(湘自资发〔202319号),对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及纳入省重大项目清单的能源、交通、水利、产业单独选址项目用地等,使用国家预留计划予以保障;对未纳入重大项目清单且规划用途为非经营性用地、工业、仓储用地及开发园区周转用地、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用地,使用省级预留计划予以应保尽保,由我厅根据市县承诺供地时间和库存指标数量,统筹配置省级预留计划。

同时,严格用地指标配置条件,要求项目用地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不得包括高耗能、高污染项目。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在建设项目可研报告中,要对规划设计方案的节约集约用地状况作出专门比较分析,新上项目节约集约用地应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切实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对未达到上述条件的项目用地,不予配置用地指标,不得通过用地预审和审批。

二、关于请求田心轨道科技城及北斗产业园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由省单列

为促进长株潭都市圈一体化战略的实施,在《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报批稿)中,已将株洲云龙北斗产业园纳入省级重大项目清单,并予以单列。对于株洲市拟将轨道交通科技城和北斗产业园进行空间整合和产业融合,共同打造轨道交通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科技创新高地,除北斗产业园以外的其他建设用地,建议进一步加强与《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株洲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湖南省“三区三线”正式成果衔接,对于符合规划建设条件的项目,优先纳入省重点建设项目建议名单,报请省政府审定后发布。同时,应加强与株洲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审查对比,并将审批后的规划纳入规划“一张图”,以便规划的实施与监督管理。

三、关于请求凤凰山航空城产业园区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由省单列

为促进长株潭都市圈一体化布局战略的实施,在《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报批稿)中,已将中国航发南方航空动力专项项目纳入省级重大项目清单,并予以单列。对于株洲市拟将凤凰山航空城产业园区打造成世界一流的中小航空发动机研制基地、全国一流的通用航空产业基地要求,除中国航发南方航空动力专项项目以外的建设用地,建议进一步加强与《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株洲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湖南省“三区三线”正式成果衔接,对于符合规划建设条件的项目,优先纳入省重点建设项目建议名单,报请省政府审定后发布。同时,应加强与株洲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审查对比,并将审批后的规划纳入规划“一张图”,以便规划的实施与监督管理。

目前,株洲云龙北斗产业园项目、中国航发南方航空动力专项项目已纳入省级重大项目工程,并予以单列,对于其他的建设项目,应按照有关政策文件要求进行组织申报,达到申报门槛的,优先纳入省重点建设项目建议名单。我厅将在未来的规划审批中对长株潭地区的重点产业项目予以优先考虑,协同省发展改革委加对项目用地、融资等关键要素的保障协调。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