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467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4-05-11 19:09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马振宇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

历史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中华优秀文明资源。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建好用好国家文化公园。我厅将立足职能职责,全力做好历史文化遗产的相关要素保障工作。

一、我厅已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湘自资发〔2021〕38号),明确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与街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作为优选类,列入市县级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支持历史文化保护专项规划编制。同时,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统筹划定历史文化名城核心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及周边区域,强化乡村风貌管控,充分发挥生态、社会、经济效益,实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

二、支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在保护优先、科学规划、合理利用的原则下,统筹利用周边存量土地,合法合规调整土地用途,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配套,改善人居环境,传承传统文化。对历史文化遗产周边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土地征收和农用地转用经批准实施后,允许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以保障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合理用地需求。

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及原国土资源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的相关规定,禁止以先征后返、补贴、奖励等形式返还土地出让金。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提案者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