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041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4-05-15 09:32

省发展改革委:

李如清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武陵山民族地区交通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加强武陵山民族地区交通建设对完善区域交通运输体系,提高湘鄂渝黔跨省(市)交通运输能力,推动沿线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等具有重要作用。我厅将立足部门职能职责,积极予以支持,全力做好用地保障服务。

我省“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正式启用,在落实耕地保护和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上,为武陵山民族地区交通建设预留了一定空间。对于已纳入相关专项规划的项目,我厅在组织编制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指导市县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要求加强与相关交通专项规划的衔接,并将项目纳入重点项目列表。

对于尚未纳入相关专项规划的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等相关规定,建设项目列入相关规划是受理项目用地预审申请并开展后续用地审查的前置要件。我厅将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在项目策划生成阶段充分应用工程建设项目智慧选址系统,及时向项目建设单位提供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空间数据信息并明确用途管制要求,引导项目科学合理选址。待项目纳入相关专项规划并报送齐全且符合规定要求的用地预审申请资料后,我厅将及时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即来即办、随报随审,尽快办理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等用地手续。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提案者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