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196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5-05-14 15:55
省发展改革委:
陈国雄委员提出的《关于支持邵东历史遗留非金属矿山生态修复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厅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我厅高度重视邵东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2022年,我厅联合省财政厅组织邵阳、怀化两市人民政府向中央成功申报“湘桂岩溶地湖南沅江、资江上游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获得中央资金3亿元、省级资金6000万元支持,其中邵东市获中央资金4565.98万元、省级资金894.86万元支持。
二、邵东市可根据我厅印发的《湖南省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实施办法》(湘自资规〔2021〕8号),运用优先获得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通过土地指标交易、利用废弃土石料收益支付社会投资主体收益等支持政策,结合文旅、光伏发电、果蔬、药材等本土特色产业,进一步畅通资金来源渠道,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
三、为更好推动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你委联合我厅于2025年3月12日印发《关于开展全省采煤沉陷区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湘发改区域〔2025〕139号),在全省部署开展了新一轮采煤沉陷区基本情况调查,但并未对其他矿种采空区导致的地面塌陷做出安排。建议由你委立项开展专项治理,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逐步消化现有采空地面塌陷安全隐患。我厅将在职责范围内给予支持,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提案者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