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786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5-05-14 16:37

省发展改革委:

傅小松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支持推进娄底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厅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为更好推动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你委联合我厅于2025 年 3 月 12 日印发《关于开展全省采煤沉陷区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湘发改区域〔2025〕139 号),组织开展全省采煤沉陷区基本情况调查。此次调查将作为 2019 年采煤沉陷区基本情况调查的补充,充分考虑本地区实际情况和特殊问题。在职责范围内,我厅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关于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部署,继续加强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和支持,积极配合你委争取将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

二、娄底市可根据我厅印发的《湖南省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实施办法》(湘自资规〔2021〕8 号),运用优先获得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通过土地指标交易、利用废弃土石料收益支付社会投资主体收益等支持政策,结合文旅、光伏发电、果蔬、药材等本土特色产业,进一步畅通资金来源渠道,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

三、我厅将持续关注支持娄底市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资金项目支持娄底市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湖南省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规划(2021—2025年)》,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助力娄底市高质量发展。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提案者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