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858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5-05-14 16:42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王锦强、苏孝群委员提出的《关于房地产行业止跌回稳政策的建议》《关于促进湖南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厅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稳定市场预期,激发市场活力,我厅立足职能职责,按照严控总量、做优增量、盘活存量、提升质量的原则,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一、严控新增房地产用地
严格控制新增房地产用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一是科学编制储备计划、供地计划,与住房发展年度计划等相衔接,对商品住宅去化周期超36个月的县市区暂停安排年度住宅用地储备计划、土地供应计划和用地指标,对未纳入计划的住宅用地禁止储备、供应。二是对允许供应住宅用地的县市区,基于“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按月统计住宅用地盘活面积,按照盘活供应量比1.1:1的原则,动态确定县市区住宅用地供应上限。三是试行房地产用地供应预申请制度,在“净地”备案环节严格审查,力争全年不流拍土地,提振市场信心。四是根据住建部门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计划,统筹安排各类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对于未纳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的项目,不允许供地;同时鼓励各地优先购买存量商品房用于保障性住房,促进消化存量房产。
二、大力盘活存量房地产用地
通过盘活存量房地产用地,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一是落实专项债券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要求,优先将存量闲置土地清单中的地块纳入土地储备计划,优先收回收购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二是优先保障“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用地需求,通过不断完善存量房地产用地周边市政、公共服务、交通等配套设施建设,促进具有市场需求的房地产用地开发一批。三是开展存量土地盘活增效三年行动,依托大调研、大讨论活动成果,总结并发布一批典型案例,形成一批高质量调研报告和政策金点子。
三、加强房地产用地风险防控
运用房地产用地风险防控制度,调控房地产市场。一是继续执行“净地”备案制度,严禁违规将未开展土地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及污染地块供应为“一住两公”用地。二是通过股权“穿透”确定我省平台公司名录,联合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禁止名录内企业参与房地产用地竞买。三是国有企业参与房地产用地竞买的,必须由当地政府财政部门确认其竞买资格,我厅将在成交公示阶段对相关信息进行严格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