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903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5-05-14 16:47
省发展改革委:
高鸽子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要素保障体系、助推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厅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目前,我省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安排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严控建设用地总量,优化空间布局和结构,统筹增量与存量,精准高效配置用地计划,着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对各类有效投资合理用地需求实行应保尽保,为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提供坚实土地要素保障。当前,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县域之间有偿转让制度尚未建立,自然资源部尚未制定相关政策。下一步,我厅将按照国家有关部署开展相关探索,加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省级统筹调控,进一步优化建设用地配置结构。
二、近年来,我厅结合城市发展和产业项目建设实际情况,陆续出台多版《湖南省建设用地指标》,目前正在组织编制《2025年湖南省建设用地指标》,进一步扩容更多项目类型用地标准。按照有利于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有利于行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有利于扩大专业化协作和社会化服务范围的原则,合理确定各类建设项目用地规模,促进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下一步,我厅将结合规划实施评估,根据城市体检评估结论,完善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同常住人口增加协调机制,建立同常住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在详细规划中统筹县域城乡教育、医疗、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布局,不断提升县域承载能力。
三、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期两年的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已于2024年底结束。试点期间,我厅在自然资源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指导12个试点县市区稳步推进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期间,共完成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146宗,宗地面积3577.99亩,总成交金额9.38亿元,缴纳增值收益调节金1.03亿元。入市土地累计带动产业投资规模超70亿元,累计提供就业岗位1万余个,累计增加工资性收入5亿元以上。下一步,我厅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
四、我厅按照国家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安排,督促指导长沙市、湘潭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做好试点工作,综合运用收回收储、联合开发、用途转换等手段盘活存量低效用地,目前长沙市、湘潭市两地试点共认定低效用地240宗,已完成31宗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下一步,我厅将适当扩大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范围。选择株洲市、郴州市、岳阳市汨罗市等产业基础扎实、节约集约用地走在全省前列的城市,优先纳入试点范畴,鼓励各地结合城市更新、乡村振兴等战略,探索“工业园区提质增效”“老旧厂区转型升级”“城中村有机更新”等差异化试点模式。同时,引入社会资本参与低效用地盘活,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多元参与”的协同机制,并配套出台试点土地用途兼容、司法协同、资金保障等政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湖南经验”。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提案者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