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47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6-11 09:17

刘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助推乡村振兴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省级层面尽快出台方案”方面。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发〔2024〕149号,以下简称149号文)后,我厅深入领会政策精神,结合我省实际起草了《关于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送审稿),提出“整治腾出的建设用地指标在优先满足县域内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农村发展、新增采矿项目用地需求后确有结余的,可统一纳入省级管理平台在省域内调剂”“统筹相关部门,协同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乡村振兴工作”“鼓励县级人民政府将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乡村振兴重点任务,统筹使用项目实施中产生的补充耕地指标、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等交易收益,通过预算安排用于耕地保护和乡村振兴建设,优先保障项目中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理成本和无收益来源的公益性质子项目等投入”,已征求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等相关厅局意见,于2024年10月17日报送至省人民政府,经过组织多轮严谨细致修改,预计近期正式印发。

二、关于“做好政策研究”方面。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政策平台,可将耕地占补平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三区三线”调整、汛旱并防与耕地置换协同推进机制改革、山水工程、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等利好政策进行有效整合,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坚实保障。一是在2024年4月,我厅下发《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摸底调查的通知》,摸排各市州、县市区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意愿情况,建立项目清单并动态更新。二是自然资源部149号文提出“整治新产生的补充耕地指标在优先满足县域自行平衡需要后确有剩余的,拆旧复垦腾出的建设用地指标在优先满足县域内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农村发展用地需求后确有节余的,可统一纳入省级管理平台在省域范围内调剂”,我厅将严格抓好政策落实,允许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形成指标在省级层面进行调剂。三是组织编写《湖南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入库申报指南(参考)》《湖南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指南(参考)》《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审查要点》等技术规范,印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制问题答疑》,正在起草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指导各市州、县市区规范有序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申报、方案编制审查和项目管理等工作。四是加强政策宣讲,结合地方申报、洞庭湖山水工程增补子项目,确定条件成熟实施单元35个,作为我省2025年第一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意向项目。进一步规范和优化申报程序,5月初下发了第二批51个意向项目名单,涉及51个县市区、83个乡镇。目前,相关县市区申报数量还在不断增加、质量稳步提升,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五是举办全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和审查业务培训,围绕自然资源领域最新政策动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怎么编、怎么审、怎么改、如何与金融方案协同等内容,结合具体案例进行详细讲解,全省各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业务负责人、编制技术单位400余人参加培训。截至目前,全省共30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通过市级初审(其中包括屈原管理区凤凰乡、河市镇、营田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完成省级技术审查24个,计划于6月底前完成省级审查。

三、关于“加大奖补力度”方面。资金是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推进的核心问题。按照财权与事权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截至目前,中央和省级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无专项财政资金支持。我厅积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为项目提供多元化的资金保障。一是联合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等六个厅局共同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湖南省自然资源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二是积极协调省财政厅,及时下达洞庭湖山水工程增补项目资金,支持岳阳、常德、益阳三市洞庭湖湿地屏障生态保护修复子项目,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协同推进。三是与省农发行紧密协作,2020年、2024年两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充分发挥统筹谋划与政策性金融支撑作用,联合开展6次市州调研与政策宣讲,实时共享意向项目等信息,共同指导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加强与融资方案的衔接,有效激发各地申报积极性,项目审批效率明显提升。四是为抢抓5000亿元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投放的政策机遇,及时与省发展改革委对接,申请按要求和程序将我省计划2025年实施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予以入库,解决项目建设资本金不足问题。

下步,我厅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省直厅局、省农发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沟通协作,参考外省模式建立奖补机制,加强业务指导和政策宣讲,指导县市区积极开展项目谋划选址、实施方案编制和项目立项实施,确保政策和资金支持落实到位,督促地方严守各项底线,实现项目资金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管,为优化我省乡村地区国土空间布局、推动乡村产业提质升级和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感谢您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