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068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7-04 17:28

刘低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武陵山—雪峰山区域(怀化)纳入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的建议》收悉。经商省财政厅等省直相关单位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武陵山—雪峰山区域(怀化)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一是注重规划引领。积极推动武陵山—雪峰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及石漠化综合治理(包含怀化市沅陵县、辰溪县、麻阳县)、湘西南水土流失及石漠化综合治理(包含怀化市靖州县、通道县)、湘南湘中地区矿山生态修复(包含怀化市辰溪县、沅陵县)等重点项目纳入《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南方丘陵山地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明确提出了统筹推进相关区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指导纲领。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省发展改革委、省林业局2021年安排怀化市“武陵山—雪峰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及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湘西南水土流失及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中央预算内资金2915万元,总建设任务约12万亩。省水利厅2021年、2022年共安排怀化市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资金2554万元,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约11万亩。我厅积极争取省级财政安排2022年怀化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资金1257万元,预期修复历史遗留矿山面积1213亩。

三是积极争取项目。2022年,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的通知》(财办资环〔2021〕65号)要求,我厅积极配合省财政厅向国家申报了湘桂岩溶地湖南沅江、资江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涉及怀化市、邵阳市)。

二、积极支持武陵山—雪峰山区域(怀化)申报国家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

2021年9月,财政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联合印发通知组织申报“十四五”期间中央财政支持的最后一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按照省人民政府部署安排,由省财政厅牵头,我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等相关省直单位和岳阳市、常德市、益阳市人民政府向国家申报了湖南长江经济带重点生态区洞庭湖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实施期限为三年,已于4月26日通过项目国家竞争性评审,待国家批复。

武陵山—雪峰山区域(怀化)对保障我省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如国家再次组织申报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我们将积极支持武陵山—雪峰山区域(怀化)参与申报。

感谢您对湖南省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2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