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077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6-10 17:05
罗鉴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乡村振兴建设用地的建议》收悉。我厅立足职能职责,会同省林业局、省农业农村厅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强化用地要素保障,赋能乡村振兴发展
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安排中,单列安排乡村振兴用地计划,安排5%以上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用于保障乡村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乡村产业发展所涉集体农用地转用计划需求。聚焦乡村振兴用地堵点,构建全链条用地保障机制。精准制定政策指引,印发《湖南省乡村振兴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24 版)》,梳理各类乡村用地政策依据、正负面清单、办理流程,形成“政策工具箱”,强化乡村振兴用地保障。
二、优化土地要素配置,强化资源高效供给
建立审批“快速通道”,对农村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实行“乡镇初审 + 县级快审”,审批时限压缩至20个工作日;合并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等事项,重点项目纳入“绿色通道”优先办理。下放审批权限,将农民建房农用地转用审批权限下放到县(市);2024年下放省级林地审批权限至湘江新区,积极开展委托下放林地审批权限的先行先试,努力推动部分省级永久及临时使用林地审批权限委托下放。推动高效办成农村建房“一件事”,印发《湖南省高效办成农村建房“一件事”工作方案》,依托“湘易办”APP、“农村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平台”,在省内全面推行农村建房掌上申请、网上办理、十六个工作日内办结,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三、拓展土地利用方式,推进闲置建设用地盘活利用
支持鼓励通过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等多种方式,推进农村闲置建设用地盘活利用。允许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优先保障乡村全面振兴用地需求。定期开展乡村建设用地绩效评估,对低效闲置用地及时预警处置。
四、创新政策宣传模式,凝聚乡村振兴共识
通过“线上+线下”立体宣传,推动政策落地见效。打造“图个明白”品牌,在“湖南自然资源”公众号以漫画、短视频解读农村建房、乡村产业用地等政策,通俗化宣传。征集推广乡村振兴典型范例,评选出浏阳市、隆回县、祁阳市等10个乡村振兴用地保障范例,全面总结推广我省乡村振兴用地保障实践成果、经验做法和突出成效,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开发“乡村振兴用地宝”小程序,服务用地选址;建立“一县一员” 政策服务机制,为每个县市区培养1 名乡村用地“政策小能手”,负责辖区内用地政策与技术操作培训指导,实现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精准服务。
五、严格督察执法监管,完善全链条工作机制
坚持以“严起来”的执法态度和“早发现、早制止、早整改”的工作机制强化执法监管,对初次违法行为“柔性处理”。建立 “监测—评估—处置” 全链条监管体系。定期开展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进一步提高规划许可管理水平;定期向农业农村部门移送省级综合监测发现新增农村住宅类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线索,联合农业农村部门重点查处“大棚房”变异、形象工程占地等问题。
下一步,我厅将结合“十五五”规划编制,探索建立专项指标与乡村振兴重点县、特色产业集群联动分配机制,确保指标精准投向民生和产业项目。进一步梳理乡村产业项目审批全流程,为其用地提供更为便捷的条件。持续探索优化乡村产业用地政策,引导土地高效配置。推动监管数据互联互通,与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持续开展乡村振兴用地范例评选和宣传推广,形成“湘”村宣传品牌,为“湘村”兴、生活美的美好蓝图贡献力量。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