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150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4-24 10:13
湘自然资建复〔2019〕109号
朱阳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郴州地区矿山地质环境生态恢复治理项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厅一直高度重视对郴州地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我厅近年来安排了郴州苏仙区金属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资兴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工程、临武三十六湾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等项目。其中苏仙区金属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总投资70410万元。包括了西河苏仙区废石流影响区治理工程、东河废石流影响区柿竹园、大浪江桥南、神和堂及妹子垄沟废石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欧家垄-洪水塘及蛇形工区林地恢复工程、东坡工区废弃工矿场生态恢复工程、金船塘工区、水湖里工区林地恢复工程。通过示范工程和配套项目的实施,共计完成治理面积15.06km2,新增林地6908.1亩,耕地423.2亩,建设用地10755.92亩;其中新增林地、耕地和建设用地面积占治理区域面积的80.1%,新增耕地和建设用地面积占治理区域的49.5%,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厅继续加大对郴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和资金的支持力度,并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重大工程。2018年我厅与省直相关厅局共同向国家申报了湘江流域和洞庭湖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获准批复实施。在其中由我们自然资源部门组织实施的五大矿区生态修复项目中,安排实施了临武县三十六湾多金属矿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项目预算4.1396亿元,已下达资金1.2020亿元,2019年省级财政计划下达资金1.012亿元。同时,针对您提出的北湖区鲁塘矿区、桂阳太清矿区、雷坪矿区、永兴马田矿区、宜章梅麻浆矿区等无责任主体的历史遗留矿区,我厅将根据矿山环境问题的严重程度以及所处区位生态功能属性等因素,商省财政厅统筹安排予以支持。
感谢您对省自然资源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4月24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
联 系 人:易梦佳
联系电话:0731-89991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