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公开>财政信息>绩效评价公开

湘桂岩溶地湖南沅江、资江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中央转移支付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时间:2024-04-01 15:08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专项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10月,财政部印发《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财资环〔2022〕125号),下达湘桂岩溶地湖南沅江、资江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邵怀示范工程”)2023年度专项资金10000万元,用于补助我邵阳、怀化两市24个县市区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要求2023年完成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面积1132公顷。

(二)省内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我省严格落实中央绩效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将资金安排与绩效目标落实统筹考虑,确保资金安排科学合理、绩效目标落到实处。2022年12月,印发《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预拨2023年第二批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的通知》(湘财资环指〔2022〕68号),将中央补助资金10000万元下达项目所涉两市24个县市区,并细化分解下达2022年度绩效目标到项目所涉两市24个县市区。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中央资金投入情况。2022年11月15日,财政部提前下达我省中央专项资金10000万元,我省科学合理地制定了资金分配方案,于2022年12月14日将中央财政资金10000万元拨付至市县,资金拨付到位率100%。

2省级配套资金投入情况。根据邵怀示范工程项目实施方案,我省安排省级配套资金6000万元。2022年11月,2023年12月,分两批向两市24个县市区下达省级补助资金6000万元(湘财资环指〔2022〕53号、湘财资环指〔2023〕76号),省级资金配套到位率100%。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省高度重视制度建设,为规范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出台了《湖南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湘自资发〔2022〕45 号)、《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资金全过程监管方案》(湘财资环〔2023〕20号)。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通过现场督办、发函等方式,督促两市24个县市区规范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及时填报项目资金监测监管系统。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截至2023年底,我省已完成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面积1586.92公顷,修复矿点(图斑)1368个,其中2023年修复面积1365.38公顷、图斑1204个,完成了年度绩效任务。自评得分为100分。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截至2023年底,项目共完成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总面积1586.92公顷,修复矿点1368个,其中2023年修复面积1365.38公顷,修复矿点1204个,恢复植被面积814.2公顷,盘活利用土地面积1215.2公顷,采坑治理面积9.5公顷,消除地质环境隐患点79个,治理边坡面积37公顷,全面完成了“生态修复面积1132公顷以上”等数量指标的绩效任务。

2)质量指标

截至2023年底,根据实施项目的市级初验情况,项目工程质量合格率100%,植被存活率75%以上,完成了“工程质量合格率100%、植被成活率75%”的绩效指标。

3)时效指标

我省严格按照财政部、自然资源部要求扎实推进项目实施。2022年12月底,邵阳、怀化两市24个县市区全部完成了2023年实施项目的勘查设计、财评等工作。2023年1月底完成了项目招投标;2月,项目正式开工建设,项目按时开工率100%。

4)成本指标

项目计划总投资50229.22万元,到2024年底前预计完成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面积1690公顷,每公顷投资29.7万元,低于绩效目标中的单位成本控制数(32万元/公顷)。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生态效益

项目实施前,项目区到处是裸露的山体、废石废渣,土地损毁严重,基本没有植被存活,通过2023年项目实施,恢复植被面积814.2公顷,植被覆盖率达到50.3%,完成了“植被覆盖率增加值大于50%”的绩效目标。

2)社会效益

通过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的实施,填平了沟坎洼地,消除了滑坡、塌陷等地质环境隐患;通过矿山修复,特别是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的建设,增强了项目实施区抗灾能力,从而保护项目实施区及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惠及项目实施区及周边乡镇、村组共计11.8万人,完成了“人居环境改善9万人”的绩效目标。

3)经济效益

通过项目实施,将尚未利用或利用不充分的土地资源修复为可充分有效利用的土地资源,盘活利用土地面积1215.2公顷,土地复垦利用率89%,完成了“土地复垦利用率88%”的绩效目标。

4)可持续影响指标

邵阳、怀化两市24个县市区2023年实施的项目均明确了后期管护的责任主体和时间,后期管护时间不少于3年。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对废弃露天矿山修复后土地的合法使用、土地权属的确定,当地村民想用而无法使用土地的窘迫局面得到解决,促进了和谐社会的建设。通过对项目实施区周边群众和基层管理人员的调查访问,满意率达95%,全面完成“群众满意度≥90%”的绩效目标。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从绩效评价的结果来看,我省2023年度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从资金预拨、项目设计与实施,到资金管理和项目产出,均符合相关要求,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执行有力,绩效指标全部完成。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公开绩效评价结果。我省将在门户网站上公开评价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二)反馈绩效评价结果。向市县反馈绩效评价结果,并督促相关市县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在今后年度中央和省财政生态修复专项资金安排中,充分运用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对项目实施和资金执行进度慢的,将严格责任追究,并视情况减少后续资金安排。

五、项目实施典型做法

(一)强化制度建设。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先后印发《湖南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湖南省级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验收指导意见》《湖南省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预算编制指导意见(暂行)》《湖南省历史遗留矿山自然恢复指导意见(试行)》《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资金全过程监管方案》《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规范》《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矿山生态保护修复验收规范》等系列文件,定期调度、通报资金预算执行,全面规范全省历史遗留矿山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与考核评估工作。邵阳市制定项目与资金管理细则,明确市级2000万配套资金与县市区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情况挂钩。

(二)全力打造示范亮点。我省高度重视邵怀示范工程示范亮点建设,多次督促指导邵阳、怀化两市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区位优势、乡村振兴,着力打造示范工程亮点,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矿山生态修复模式。邵阳市通过“以奖代补”激励机制、“互学互鉴促质量提升”现场观摩交流等多项措施,打造“一县一亮点”生态修复示范样板。武冈市探索“生态修复+废弃土石料利用+国有建设用地”修复模式,隆回县、邵阳县、新宁县、邵东市分别探索出生态修复“+土地增减挂钩”“+油茶特色经济”“+林果经济”“+中药材”等模式,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怀化市通过市级统筹,借鉴国内优秀生态修复经验,提出“等高草灌带+小穴播草”“灌草林结合、林下经济”等多元治理思路,发展林下经济,实现空间效益最大化。靖州县因地制宜,依托“靖州杨梅”这一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实行“生态修复+特色经济林”的模式,其中2个较大面积图斑7.28公顷完成杨梅树栽种,预计年新增杨梅产量约65万斤,可实现年经济收入300万左右。溆浦县以大江口镇脐橙农业产业基地为依托,探索“生态修复+林果经济”修复模式。沅陵县、芷江县、通道县结合人多地少的现状,尽可能将有条件的图斑作为耕地,确保生态修复发挥多种效益。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暂无。

附件:湖南省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转移支付项目(邵怀示范工程)绩效目标自评表(2023年)


附件:湖南省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转移支付项目(邵怀示范工程)绩效目标自评表(2023年).docx

湘桂岩溶地湖南沅江、资江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中央转移支付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33274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