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4 10:38
各市州、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有关报告编制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的编制和评审,全面提升我省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质量,现将2022年第三季度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情况予以通报。
一、评审备案情况
2022年第三季度,我厅共受理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备案申请68个,其中会前依申请终止审查4个,已完成审查59个。完成审查的59个储量报告中,评审通过55个(占93.22%),不通过4个(占6.78%)。通过评审的报告中,良好的6个,合格的49个。已完成备案15个,评审备案平均时长约为19个工作日,报告修改平均时长约为16个工作日(报告评审情况详见附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不通过的主要原因有:
(一)工业指标不合理。2个报告采用的工业指标不合理,未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论证或论证依据不充分,影响矿体圈定和资源储量估算。
(二)勘查工作不到位。2个报告未严格按相关勘查规范要求开展地质勘查工作,对矿床的控制程度和研究程度不够,尤其是对砂石土矿风化层、覆盖层、夹石层等控制研究不够,达不到相应勘查程度。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规范评审备案权限。我厅不再对市州发证的新设小型(资源储量1000万吨以下)砂石土矿勘查报告进行评审备案,相关评审备案工作由市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其余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按照《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湘自资规〔2021〕4号)执行。
(二)强化评审备案质量监控。我厅将进一步加大对市州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报告的抽查频率和比例,以视频连线或现场列席等方式参与市州资源储量报告评审,对市州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工作流程、专家管理、技术标准把握等进行监督,并适时通报相关情况。
(三)加强资源储量报告质量管理。我厅将进一步加强对资源储量报告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管理,进一步核实野外验收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的报告将不予受理评审。
联系人:矿保处 蒋五洲;联系电话:0731-89991281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