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27 15:21
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规〔2015〕6号)第二十六条规定,现将拟列入严重违法名单公示如下(详见附件),如有异议,可在15个工作日内(2024年1月18日前)向我厅以书面方式提出。
被列入严重违法名单的矿业权人应积极整改、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整改完成后可向我厅提出移出申请,我厅核实后移出严重违法名单并解除相关管理措施。
联系人:肖青;联系电话:15974189609
附件:拟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严重违法名单的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