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有关测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要求,认真履行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管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及《关于开展2019年测绘资质巡查与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2019年测绘资质巡查与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抽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此次抽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对43家单位(包括复查2018年度4家不合格单位)进行抽查。抽查的项目包括摄影测量与遥感、不动产测绘、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和地图编制等专业的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批合格的34家,复查4家单位项目均合格,5家单位首次检查批不合格,经整改后复检合格。测绘成果质量一次批合格率为87.2%。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保密管理措施实施不到位。
部分单位作业电脑未进行内外网物理隔离,移动接口无专人管理,涉密数据缺少加密软件控制;涉密测绘成果档案库与仪器设备存放处未分开,存在泄密隐患;个别单位保密室不满足“三铁一器”要求,涉密人员未签订保密责任书。
(二)单位信息上报或变更不及时。
部分单位测绘项目备案和测绘成果目录汇交不及时,部分单位技术人员、仪器设备等基本信息发生变化未及时在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变更。
(三)质量管理制度执行不规范。
1.部分单位未按要求落实“两级检查、一级验收”制度,缺少技术设计书、检查记录、精度分析等资料,原始记录未按要求归档;个别单位存在先生产后设计的情况。
2.部分单位仍在使用过期或作废的测绘行业标准,有的用经验或习惯代替规范。
3.个别单位使用的测绘仪器不在计量检定有效期内。
4.测绘管理制度执行未留痕,如合同评审、仪器出入库、人员技术培训等记录缺失或不完整。
(四)部分测绘成果质量不符合要求。
1.测绘成果所采用空间参考系错误。
2.数学精度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
3.地理精度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
4.技术总结、技术设计书、检查记录、检查总结等资料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
三、结果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办法》(国测国发〔2015〕17号)要求,我厅依法公布本次资质巡查和质量监督抽检结果(详见附件),并将资质巡查和质量监督抽检结果作为测绘生产单位业绩、信用评定、资质升降的重要依据。本次质量监督抽检结果中样本质量达到优级的14家单位记录良好信息,首次检查不合格的5家单位和资质巡查中问题较多的2家单位记录轻微失信信息。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