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公开>通知公告
应株洲市及苏仙区人民政府关于注销其辖区内部分矿山采矿许可证的请求,按照《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十六条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政策性关闭矿山采矿许可证注销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1574号)第一条规定,现将株洲市及苏仙区人民政府申请注销的两宗采矿许可证予以注销并公告。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11月5日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注销两宗矿业权采矿许可证的公告
13952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