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有关报告编制单位:
为全面提升我省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质量,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的编制和评审,现将2024年第二季度省级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情况予以通报。
一、评审备案情况
2024年第二季度,我厅共受理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备案申请21个,所有受理报告均已完成审查。其中质量等级优秀1个(占比4.8%),良好4个(占比19.0%),合格10个(占比47.6%),不合格6个(占比28.6%)。报告评审情况详见附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业指标论证不规范。部分勘查、核实报告工业指标论证方法选取不合理,拟定的采选工艺方案不合理,相关参数不符合实际。
(二)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质量不高。存在资料收集不全、评估范围确定有误、经济社会效益对比分析章节缺失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规范勘查报告名称。依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自资规〔2023〕5号),建筑石料类矿产设置采矿权应达到详查及以上勘查工作程度,报告名称应根据勘查工作程度明确为“详查报告”或“勘探报告”。
(二)明确工业指标依据。生产矿山编制核实报告时,应说明本次资源储量估算采用工业指标确定的依据,矿山工业指标发生变化或与生产实际不符时,应论证工业指标。
(三)论证勘查深度合理性。按照《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 13908-2020)、《矿床工业指标论证技术要求》(DZ/T 0339-2020)等规范要求,勘查深度论证应结合工业指标论证一并进行。
联系人:矿保处 向舜;联系电话:0731-89991281
附件:湖南省2024年第二季度省级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情况表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