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13 11:25
各市州、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直属各单位:
为确实促进土地估价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根据《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试行)》(自然资办发〔2019〕39号)、《关于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3〕2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2023年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通过完善工作机制,构建监管平台,对土地估价行业实施公平、规范、有效的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规范土地估价机构和人员执业行为,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优化行业营商环境,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检查对象
土地估价行业协会;在我省范围内执业的土地估价机构(按全省已备案土地估价机构的10%随机抽取15家土地估价机构,具体名单见附件1)及其土地估价专业人员。
三、检查事项
对土地估价机构和土地估价专业人员执业情况以及土地估价行业协会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一)对土地估价机构重点监督检查以下事项
1.是否利用开展业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2.是否允许其他机构以本机构名义开展业务,或者冒用其他机构名义开展业务;
3.是否以恶性压价、支付回扣、虚假宣传,或者贬损、诋毁其他评估机构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
4.是否受理与自身有利害关系的业务;
5.是否分别接受利益冲突双方的委托,对同一评估对象进行评估;
6.是否出具虚假土地评估报告或有重大遗漏的土地评估报告;
7.是否按规定的期限保存土地评估档案;
8.是否聘用或者指定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等规定的人员从事土地评估业务;
9.是否存在质量控制和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对本机构的土地评估专业人员疏于管理,造成不良后果的情况。
(二)对土地估价专业人员重点监督检查以下事项
1.是否私自接受委托从事业务、收取费用;
2.是否同时在两个以上评估机构从事业务;
3.是否采用欺骗、利诱、胁迫,或者贬损、诋毁其他土地评估专业人员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
4.是否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从事业务,或者冒用他人名义从事业务;
5.是否签署本人未承担业务的评估报告、签署虚假评估报告或者有重大遗漏的评估报告;
6.是否索要、收受或者变相索要、收受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7.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行为情况。
(三)对土地估价行业协会重点监督检查以下事项
1.协会对会员实行自律管理,相关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制定执行情况;
2.组织开展会员继续教育情况;
3.建立会员信用档案及信用档案管理情况;
4.会员建立风险防范机制情况;
5.受理对会员的投诉、举报和会员的申诉,调解会员执业纠纷情况;
6.规范会员从业行为,定期对会员出具的评估报告进行检查,按照章程规定对会员给予奖惩,并将奖惩情况及时报告自然资源行政管理部门等情况;
7.保障会员依法开展业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情况;
8.组织公益性评估(仲裁)工作情况。
四、检查程序
(一)机构自查报送和社会监督(10月25日前)
被抽查机构和行业协会对照检查内容逐条逐项开展自查自纠后,按要求报送资料至省自然资源厅(被抽查机构报送资料清单详见附件 2、土地估价师自查报告见附件3)。相关行业机构和社会公众可对被抽查机构和土地估价专业人员进行监督,补充提供有关线索,我厅将整理形成问题清单,对被投诉举报较多、涉嫌严重违法违规情况的土地估价机构和土地估价专业人员,进行重点检查。
(二)省自然资源厅检查(10月25日至11月25日)
1.核查报送资料:我厅组织检查人员和行业专家,依托土地估价监管系统和相关资料,对抽查机构和人员备案信息进行系统比对,对土地估价报告质量进行评审,填写监督检查记录表(附件 4)。
2.实地核查:结合机构自查和资料审查情况,对有明确问题线索的机构、部分新备案机构及具有其他特别情形的机构开展实地核查,通过座谈了解、现场问询、调阅资料等形式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形成监督检查结论。
(三)结果公示(11月25日至12月10日)
及时将监督检查结果向全社会公示。涉及行政处罚的按规定时限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有关要求
(一)坚持依法行政。监督检查人员要严守廉政与保密承诺,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制度,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过程要做到全程记录、证据完整、合理合法、责任可溯,实现公平公正监督检查,符合回避规定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二)推动问题整改。对于本次省级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监督检查组将点对点提供“问题清单”,评估机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确保按要求整改到位。
(三)强化结果运用。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综合监督检查结果和行业监管情况,建立完善企业信用档案管理机制,对诚信执业的土地估价机构进行表彰激励,对于存在失信行为的土地估价机构予以警示提醒。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开展自然资源相关政府采购业务时,应将土地估价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作为参考依据。
联系人和电话:王阿汯 0731-89991726
邮箱:kflyc_xf@163.com
附件:1.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拟抽取机构名单
2. 湖南省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资料报送清单
3.土地估价师自查报告
4.湖南省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记录表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