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全胜
李全胜

厅党组书记、厅长

工作职责:

领导厅全面工作,主持厅党组工作。代管自然资源督察执法工作及“三地两矿”工作。

管自然资源督察办公室(自然资源督察一处)、执法局(自然资源督察二处)、自然资源督察三处、自然资源督察四处。联系省自然资源事务中心。联系省地质院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