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0-20 23:21
湘财建指〔2015〕457号
各市州、有关县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
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下达2015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15〕881号),现将2015年第二批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及金额见附件),列支出功能科目“2121202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支出”,经济科目“310其他资本性支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1个,项目建设总规模
1、2015年省直管试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7个,项目建设规模15354.99公顷,总预算50426.12万元,湘财建指〔2015〕204号文件已下达37825.3852万元,本次下达12600.7348万元。
2、2015年娄邵盆地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项目8个,项目建设规模16018.29公顷,总预算53261.11万元,湘财建指〔2015〕58号文件已下达40503.35万元,本次下达12757.76万元。
3、2015年连片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县项目6个,项目建设规模12522.1公顷,总预算40944.31万元,湘财建指〔2015〕59号文件已下达31699.9万元,本次下达7741.5052万元,剩余资金待2016年另行下达。
二、承担项目的市县应抓紧推动项目实施,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施工,竣工后及时验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请严格按照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项目及资金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将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项目实施绩效将与下年度的项目预算资金分配挂钩。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