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湖南省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5〕25号)、《湖南省自然资源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方案》,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湖南省省本级自然资源领域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目的
通过公开征集,遴选1家湖南省省本级自然资源领域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机构,负责自然资源领域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范围内数据的治理、开发、运营,面向市场公平提供数据产品和服务。
二、授权运营范围
由省自然资源厅持有或管理的自然资源相关公共数据,在落实数据保密安全管理和分类分级保护制度要求,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不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个人信息权益的前提下,可纳入授权运营范围。
三、运营机构申报条件
(一)基本资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组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稳定的经营状况。
(二)资金保障
具备与授权运营任务相匹配的资金实力,能够为授权期内平台建设、技术研发、安全保障及团队建设等方面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三)服务能力
具备满足时空数据运营所需的办公条件、专业团队和技术能力,具有完善的内控、技术、人员等管理制度;熟悉国家、省数据管理部门规定及政策文件,具备数据资源加工、运营所需的运营管理能力。
(四)技术能力
具有丰富的时空数据产品和服务开发经验,具备公共数据资源登记、授权运营等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利用现有公共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开展时空数据处理、分析及产品封装能力;具备及时解决技术问题、及时响应监管要求所需的技术能力。
(五)安全保障能力
符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标准和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要求,具备完善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具备数据脱密脱敏、访问控制、溯源审计等技术能力。
四、申报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26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五、遴选流程
(一)提交申请
符合条件的单位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将加盖公章(骑缝+封面)的纸质版材料5份和存储电子版材料的光盘,报送至省自然资源厅(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8号)(联系人:谢婧;联系电话:0731-89991159)。申请材料应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并进行密封。
(二)资格审查及综合评审
省自然资源厅组织评审专家组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单位不少于3家时,进入综合评审环节。评审专家组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报方案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单位确定为拟入选运营机构。
(三)结果公示
拟入选运营机构通过湖南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等官方渠道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由省自然资源厅按有关程序进行审核处理。
(四)签订协议
公示无异议后,省自然资源厅根据相关要求与运营机构签订授权运营协议。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征集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二)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本次授权运营期限为2年,自授权运营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四)申请单位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并依法追责。
(五)申请材料需按照资质材料和申报方案分册装订。所有资质材料,申报方案(含存储电子版材料的光盘)需单独密封为两个材料袋,材料袋密封处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湖南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本次公开遴选由省自然资源厅负责解释。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8月20日